人體研究稽核
 

稽核流程


稽核目的

為落實人體研究法,保障本校及附屬醫院人體研究品質與研究對象權益,確保其遵守人體研究計畫書、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法規之要求,本處資料安全管理組及附屬醫院稽核單位定期進行人體研究案件之稽核。

稽核注意事項

稽核通知
稽核小組會在實地稽核前聯繫計畫主持人,確認稽核日期、時間及地點,並請計畫主持人通知相關研究人員。
稽核前準備
計畫主持人需於實地稽核日五個工作天前,登入「人體研究稽核系統填寫並送出「人體研究基本資料表」及「人體研究稽核表之自評結果」。
實地稽核當日
一、計畫主持人需準備10至20分鐘的簡報,內容包括:
  • 研究簡介
  • 收案流程
  • 自我檢核結果
二、現場需備妥研究相關文件:
  • IRB核准的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含歷次修正版本)
  • IRB核准函
  • 研究團隊工作授權表及履歷表
  • 受試者同意書(ICF)正本
  • 個案報告表(CRF)
  • 病歷及原始資料
  • 研究用藥物管理紀錄
  • SAE通報紀錄
  • 受試者編碼及揭露方式
  • 研究數據處理方式
  • 標準作業書
  • 其他相關文件
實地稽核後
稽核小組將於實地稽核日後五個工作天內登錄稽核結果並傳送給計畫主持人檢閱。
若有需追蹤改善事項,計畫主持人需於30個日曆天內填寫並送出「稽核缺失及建議改善事項執行追蹤表」。稽核小組確認改善完成後,將予以結案。

人體研究稽核系統(Human Research Audit System, HRAS)

系統連結:http://hras.tmu.edu.tw
*請使用TMU-eJIRB系統之帳號及密碼登入。
*若無法登入系統首頁,建議使用「無痕視窗」開啟。
*本系統於106年7月1日正式上線。
系統管理員:宋佳樺小姐
電話:02-6620-2589 分機15303
電子郵件:kakas@tmu.edu.tw

人體研究稽核常見缺失說明

本說明彙整人體研究稽核中常見之缺失項目與注意事項,依研究執行重點分類整理,提供研究團隊於研究執行各階段參考運用。強烈建議研究團隊落實自我檢核,及早預防常見缺失,降低研究偏離與不遵從情事之發生,確保研究執行符合相關法規及IRB核准內容,以保障受試者權益與安全,並提升人體研究品質。

授權與管理

凡執行研究、接觸受試者或處理未去辨識受試者資料的人員,須完成工作授權並取得IRB核准,方可執行相關工作。
常見缺失
  • 授權表填寫不完整,中英文姓名或日期漏填。
  • 解釋同意書人員或接觸受試者之人員未列入IRB核准名單。
  • 授權內容與實際執行工作不符。
  • 研究人員異動後未提出IRB修正案。
注意事項
完成工作授權不代表已取得IRB核准。若有新增研究人員,仍應向IRB提出修正案,並於IRB核准後再執行相關研究工作。

受試者同意

知情同意應由通過IRB核准且經授權的研究人員完整說明,並在受試者充分理解且自願參與後完成簽署。
不同受試者族群應如何簽署?
依受試者身分不同,受試者本人、法定代理人、具同意權人及見證人的簽署方式皆有所不同。簽署前應先確認受試者身分及適用規定,再完成同意書簽署,以避免因簽署人資格或簽署欄位錯誤而造成缺失。
  • 受試者本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且可自行表示意願者,應由受試者本人親自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 未成年人:依受試者年齡,由法定代理人簽署,或由法定代理人與未成年受試者共同簽署,詳如下表:
年齡 文件需求 簽署人
未滿 7 歲 一般版受試者同意書 法定代理人
7 歲至 12 歲 一般版受試者同意書+兒童版受試者同意書 法定代理人+兒童
13 歲至 17 歲 一般版受試者同意書 未成年受試者本人+法定代理人
  • 無法自行表示同意者:如受試者因意識不清、昏迷或精神狀況等原因無法自行表示同意時,應依相關規定之順序取得具同意權人之同意及簽署。
  • 意識清楚但無法簽名者:如受試者因手部受傷或其他身體因素無法簽名,可由受試者蓋手印,並由見證人簽署證明;見證人不得為研究團隊成員。
常見缺失
  • 使用非最新版IRB核准之同意書。
  • 應由受試者親簽的欄位由他人代簽。
  • 簽署欄位錯誤(如具同意權人誤填入法定代理人欄)。
  • 日期順序錯誤(正確順序:解釋人 → 受試者 → 計畫主持人)。
  • 修改時使用修正帶,或修正處未補簽名與日期。
注意事項
  • 同意書一式二份,二份均須完整簽署(需具有解釋同意書人、受試者及主持人之簽名),一份由研究團隊留存,一份交付受試者保存。
  • 研究人員可協助填寫姓名正楷、出生日期等基本資料,但簽名欄與日期欄位須由受試者本人親自填寫
  • 如需修正填寫內容,應保留原始紀錄,於錯誤處劃線後填寫正確內容,並簽名及註明日期;不得使用修正帶或擦擦筆。

受試者資料

研究資料應依IRB核准內容收集、記錄與保存,確保資料正確性與完整性。
常見缺失
  • 未使用個案報告表,或使用版本錯誤。
  • 未完整填寫受試者資料。
  • 自行修改問卷或量表內容,未提出IRB修正案。
  • 以鉛筆或擦擦筆填寫,或修正處未簽名與加註日期。
  • 問卷、量表(含電子版)未經IRB審核即使用。
注意事項
即使電子問卷與紙本問卷的文字內容相同,若資料蒐集方式改變,仍可能涉及研究程序變更,應於執行前提出IRB修正案。

研究資料管理

紙本資料應存放於可上鎖的空間,電子資料應加密並設定存取權限。資料保存地點須符合 IRB 核准內容,未經核准不應將資料存放於個人電腦、私人雲端硬碟或住家等。
常見缺失
  • 研究資料由未經IRB核准之人員保管。
  • 研究資料存放於未經IRB核准之場所。
  • 紙本研究資料未妥善保存(如未置於可上鎖櫃中)。
  • 電子研究資料未採取適當保護措施(如未加密或權限控管)。
  • 研究資料保存方式與IRB核准內容不一致。
  • 研究資料遺失。
注意事項
僅限已列入IRB核准名單且完成工作授權的人員接觸研究資料。如需新增資料管理人員,應在其接觸資料前修正程序及完成授權。

研究產品管理

研究產品係指研究中被測試、評估或作為比較對象的產品,可能包括藥品、醫療器材或營養品等。研究期間應依研究計畫及相關規範妥善管理,以確保研究產品品質、使用安全及紀錄完整。
常見缺失
  • 缺少完整的產品流通與管理紀錄,或紀錄漏填日期、簽名。
  • 由未經IRB核准之人員管理研究產品。
  • 紀錄數量與實際庫存不符。
  • 研究產品未獨立存放或未清楚標示為研究用途。
注意事項
研究產品應由經授權人員專責管理,建立完整的收受、發放、退還與銷毀紀錄,並依規定條件保存,定期核對庫存。

不遵從與修正

研究內容如有任何變更,包括人員異動、收案人數調整、研究程序修改或文件更新,均應於執行前取得 IRB 修正案核准。

如已發生未依核准內容執行的情形,應停止使用該文件或程序,評估對受試者及資料的影響,並向IRB提出不遵從通報(Non-compliance, NC)與修正報告,說明受影響範圍及改善措施。

稽核前自我檢核

建議計畫主持人於實地稽核前,先依下列項目自我檢查,及早發現並改善常見缺失。
  • IRB核准仍在有效期限內,最新核准函已備妥。
  • 所有研究文件均為最新IRB核准版本。
  • 實際研究團隊與IRB核准名單一致,工作授權完整。
  • 受試者同意書版本正確,簽署欄位與日期順序無誤。
  • 收案人數未超過核准數量。
  • 問卷、量表(含電子版)均已取得IRB核准。
  • 原始資料與個案報告表內容一致。
  • 研究資料存放地點符合核准內容。
  • 研究產品管理紀錄完整。
  • 研究內容變更均已於執行前取得修正核准。
  • 不良事件、研究偏離及不遵從事件均已依規定通報。

聯絡我們

人體研究處 資料安全管理組(DSMS)
電子郵件:dsms@t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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