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4
申請表單下載
代審申請
若計畫主持人服務單位非北醫體系,則屬於代審。請先發公文至臺北醫學大學,人體研究審查行政組將回函處理並開通帳號。若研究計畫經本會審核通過,其後續追蹤、監督管理及必要時之查核等事宜,將共同執行。
  • 公文內容須註明:計畫名稱、計畫主持人、收案地點、計畫簡要摘錄。
  • 若為與本體系人員合作之研究,請另註明其機構、單位及姓名;若該計畫同時申請政府單位補助,亦請註明。
  • 自112年8月1日起,代審案件除發文外,請完成附件「研究對象保護機制聲明書」後上傳至系統中「試驗研究申請單位同意書」欄位。
聯繫窗口:張小姐(電話:6620-2589 #15310、15313,E-mail:tmujirb@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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