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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類別
72項結果
TMU-JIRB
Q51.
結案人數如何填寫?
收案總數=篩選總數-篩選失敗數。
收案總數=完成總數+退出人數+執行中人數。
註:研究計畫執行完畢後才會繳交結案報告,執行中人數應為0。
Q52.
結案報告的繳交期限是什麼時候?
  • 請於研究計畫執行結束後三個月內繳交結案報告。
  • 最晚請於核准效期屆滿三個月前完成結案,逾期未完成將會記點。逾期未繳結案報告3件以上者,本會將不受理計畫主持人之新案申請(停權)。
核准效期請由IRB核准函或系統上查詢。
Q53.
使用人體生物資料庫之檢體,期中報告與結案時請檢附出庫證明文件。
若研究計畫使用人體生物資料庫之檢體,且已申請檢體出庫進行分析,繳交期中報告與結案報告時,請提供檢體出庫證明文件。
Q54.
期中報告,同意書需上傳幾份?
請依本次期中報告期間,實際已收受試者數量,按下列規則附上同意書簽名頁影本。若為多中心案件,同意書簽名頁影本請以「各機構收案數」抽樣。
收案人數 抽樣方式 示例
1~20 全部檢附 1~20全部
21~10 10份抽1份,且前20份需全部檢附 1~20,加上213141…91
101~500 20份抽1份,且前20份需全部檢附 1~20,加上214161…481
501~1000 50份抽1份,且前20份需全部檢附 1~20,加上51101151…951
1001以上 100份抽1份,且前20份需全部檢附 1~20,加上101201…
Q55.
期中報告人數如何填寫?
收案總數 = 篩選總數 - 篩選失敗數。
收案總數 = 完成總數 + 退出人數 + 執行中人數。
收案狀況(整體期間)= 第1次期中報告 + 第2次期中報告 + …… + 本次期中報告。
  • 若為第一次繳交,收案狀況(整體)應與(本次期中報告期間)相同。
  • 若依研究設計,受試者同意參加後,並無檢查或檢驗程序以確認受試者符合所有納入排除條件(無篩選程序),篩選人數應與收案人數相同。
  • 若受試者拒絕參加研究就是招募失敗,不應計為「篩選失敗」人數。
  • 若研究計畫同時包含前瞻性收案與回溯性資料收集:請分別計算各類收案人數加總。
  • 若受試者以成對形式收案(例如病人+主要照護者),皆需計算為收案人數。
Q56.
期中報告、結案報告要填哪些地點的收案數?
請依核准函上所列的研究地點填寫,不包含未列入之研究地點,基本上只需填寫北醫體系(本校及附屬醫院)的受試者收案數。
若為本體系計畫至體系外未設置IRB之機構或地點收案(如社區、診所),也需要計入本體系收案數。
如為多中心執行計畫,且其他執行地點設有IRB/REC進行審查,原則上不需填寫至期中報告。
Q57.
計畫書中文摘要與受試者同意書的某些項目無法打勾怎麼辦?
由於計畫書中文摘要與受試者同意書的某些題項會由系統自動帶入,如需修改,請由申請書進行修正。
修正後,若需修正其他帶入文件(如受試者同意書),請重新編輯版本與日期後儲存,系統將會自動帶入,再次進入編輯即可查看更新後內容,並進行修改。
Q58.
案件已進入委員會討論後,還能修改嗎?
原則上委員已完成審查案件,無法退回修正。除了在會議中討論,經決議需要修正的案件,才能進行修改。
若為簡易審查新案或行政變更修正案,由於委員審查完成後,在委員會議前已開立核准函,請以下一件修正案方式處理。
Q59.
受試者「具同意能力」需列為納入條件嗎?
由於受試者簽署同意書者即表示同意,「簽署同意書」、「願意參加研究」並不適合列為納入條件。
然而,「具知情同意能力」屬於可客觀評估的納入條件,若受試者可能處於無法知情同意之狀態(例如:無意識),研究設計時應考量如何向法定代理人或具同意權人說明,並取得知情同意,以確保符合倫理與法規要求。
Q60.
有關使用電子問卷之文件送審方式
若研究或試驗將以電子問卷形式進行資料蒐集,本會可接受送審時僅提供問卷內容文字檔,不強制要求檢附電子化後之畫面截圖。然而,研究團隊應確保在核准後轉換為電子介面時,所使用的內容應與送審時相同。
此外,任何電子問卷排版、插圖、底圖之使用,請務必確認相關版權等權利問題。不應利用前述排版、插圖、底圖等,或調整或增加引導文字,誘導受試者高估試驗或研究的效益、或低估參與試驗或研究的風險。
若電子問卷排版時有增加引導文字或填寫說明,請另以修正案送審,必要時請提供電子問卷實際畫面或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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