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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類別
72項結果
TMU-JIRB
Q61.
是否所有研究都需要提供個案報告表審查?是否有一定的格式?
  • 一般臨床試驗廠商會依試驗需求設計制式個案報告表,以利記錄相關數據。
  • 人體研究類型較廣,個別研究需收集之資料欄位不一,請依計畫書與研究設計在個案報告表(CRF)中列出要收集之所有資料項目。若為單純問卷調查研究,亦可以問卷作為個案報告表。收案資料所用表單與內容,應確實定義所收集資料項目。
  • 惟研究團隊可以輸入畫面(如:資料表、文件表單)呈現,不要求每位受試者有獨立一份CRF。若使用資料表形式,以表格列出要收集的資料,應該設計有填寫個案資料的空格欄位。以確保個案報告表能夠使用。
  • 附件:個案報告表說明
Q62.
修正案中所有人都需要重新填寫「顯著財務利益暨非財務關係申報說明」嗎?
僅新增人員或原申報內容有異動時,才需要重新填寫「顯著財務利益暨非財務關係申報說明」。
Q63.
若研究案發生外部死亡或危及生命的未預期嚴重藥品不良反應(SUSAR),是否需要通報?
是,需要通報。
  • 請於繳交期中報告或追蹤報告時,一併檢附例行安全性報告(DSUR)、DSMP或DSMB相關決議,提供參酌。
  • 若有特殊情況需即時通知本會者(如:最新釋出DSUR、IB附錄、Clarification letter或相關安全性文件),請視實際情況以修正案送審,或以公文方式檢具相關資料來函備查。
Q64.
有關特殊營養補充品、管灌食品類研究之常見審查重點
  1. 若受試者為長照機構、養護中心住民,納入條件應充分考量其身體狀況及合理之收案年齡限制(建議在80歲以下)。另為避免因頻繁更換使用產品造成其腸胃刺激與不適,應謹慎評估養護機構住民參與試驗之頻率,避免反覆參與相關研究。
  2. 應設計合理之個案報告表(包含如:灌食狀況、血液生化檢驗值、排泄情況等之紀錄表),於研究執行期間確實每日紀錄受試者狀況,以評估其是否可持續參與。
  3. 若所使用產品為未上市產品,應提供試驗產品之現況說明與相關安全檢測報告。另因效果尚未明確,有關產品結果、功效、預期效益之相關敘述應以中立客觀立場陳述,避免有可能誤導或暗示產品有效字句。
  4. 為保護受試者權益,一般人體研究或臨床試驗皆會提供合理補償車馬費或營養金,惟此類研究之納入對象實際上往往為無行為能力者,建議亦可考量以其他彈性方式提供受試者合理補償(如:尿布、其他與試驗廠商無利益關係之市售產品、折抵住民於機構管灌費用等)。
註:因研究或試驗所使用產品為實驗中、尚未通過驗證之產品,不適合作為提供受試者之補償。
Q65.
舊系統案件核准函遺失,如何申請文件補製?
請依下列流程辦理補製申請:
  1. 請來信至tmujirb@gmail.com,告知IRB編號、報告類型及該份核准函開立日期。
  2. 請繳交文件補製處理費:每份300元。
  3. 待收到本會通知文件補製完成後,請持繳費收據影本至本會領取文件。
Q66.
上傳文件為何出現檔案太大無法上傳?
TMU-eJIRB系統每個檔案上限為95MB。如無法上傳,請檢查檔案大小是否超過此限制。建議刪除不必要或重複的檔案(如過久的教育訓練資料),並避免上傳圖檔或照片檔。
Q67.
若延遲通報不遵從(NC)或非預期問題(UAP),會有什麼處理措施?
本會將以案件(本會編號)為計算單位,依照以下原則辦理:
  • 第一次延遲:提供本會SOP給計畫主持人進行內部教育訓練。
  • 第二次延遲:要求計畫主持人接受4小時研究倫理教育訓練課程,必要時委員會決議指定課程主題。
  • 第三次延遲:縮短期中報告繳交頻率。若原期中報告繳交頻率為每12個月,改為每6個月;若為每6個月,改為每3個月,以此類推。
  • 第四次及以上延遲:安排實地訪視,以了解案件執行內容。
此處理原則旨在強化研究倫理遵循,確保受試者安全與研究品質。
 
Q68.
若尚未開始收案,「期中報告表」中「請簡述知情同意取得過程」欄位可以空白嗎?
可以說明尚未收案,或預計執行知情同意之方式。
Q69.
我的待辦事項出現不明的修正案或不遵從案件通報,該怎麼辦?
可能是研究團隊中有人員誤點新增報告,導致系統產生暫存檔。
若確認研究計畫確實未須修正或通報,請至TMU-eJIRB系統點選「查詢送審文件/核准函」→已建立報告,找到該筆草稿後直接刪除即可。
Q70.
問卷修改需要送IRB審查嗎?
需要。如研究中有使用問卷,任何內容更動皆需送修正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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