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
問題類別
72項結果
TMU-JIRB
Q11.
受試者招募文宣張貼前是否需要經過IRB蓋章?
一、紙本文宣(如紙本傳單、海報):須經IRB蓋章後,方可張貼。
二、電子檔文宣(如網路廣告、電子海報):須經IRB蓋章後,方可發布。
三、純文字訊息(如跑馬燈、LINE文字訊息):不須經IRB蓋章,但研究團隊應確保發布內容與IRB核准版本完全一致。

申請蓋章程序請參閱說明:https://ohr.tmu.edu.tw/zh-Hant/jirb/246
Q12.
案件凍結有什麼影響?
若逾期未回覆審查意見,案件將被凍結,無法編輯與送審。
案件凍結同時將記點一次。若計畫主持人同時記點達三點,將被停權三個月,無法送審新案或以任何身份參與新研究計畫。
Q13.
若未在期限內回覆審查意見,會有什麼影響?
若逾期未回覆審查意見,案件將被凍結,無法編輯。如需繼續處理案件,請以電子郵件通知本會申請解除凍結(請來信至irb@tmu.edu.tw或tmujirb@gmail.com),本會將依規定解除凍結並展延回覆期限一次。若再次逾期未回覆,該份報告將被撤銷(若為新案則為撤案),且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後續若仍欲執行原計畫,請重新送審並再次繳費。
Q14.
研究資料及檢體的保存年限有上限嗎?
依c-IRB共識,研究資料保存年限最長為25年,檢體保存年限最長為20年。若有特殊原因,需延長保存年限,請敘明理由。
Q15.
計畫書格式有規定嗎?
因應各案件類型不同,計畫書無限定格式,但建議內容儘量詳述。
若使用本會計畫書格式,請使用最新版本,且請勿修改本會表單版號。
Q16.
線上「人體研究工作授權表」填寫說明
為協助研究團隊的研究更合乎ICH GCP國際臨床研究倫理準則、AAHRPP標準、我國法規及本體系政策,TMU-JIRB編號為N202312001後之「新案」及「修正案」,在進行「研究地點許可申請」時,需填寫「人體研究工作授權表」。此表可協助計畫主持人將TMU-eJIRB系統中的研究團隊妥善分工。詳細操作流程請參閱「工作授權表功能操作說明」。

操作說明:
  1. 工作授權表將自動由帶入該次「人體試驗研究申請書」所列研究人員,請依每位研究人員的角色勾選相應的角色代號及填寫工作內容。填寫完成後,由「計畫主持人」勾選主持人聲明並儲存簽章,即完成授權作業。
  2. 建議將完成的工作授權表檔案匯出留存,方便日後管理與查詢。
  3. 若贊助單位為藥品製造商,可使用廠商自訂格式之工作授權表。若遇本會或相關單位查核,僅需將已完成工作授權之文件現場備查即可。
Q17.
申請書中「預定收案人數」該怎麼填寫?
依研究類型不同,請依下列方式填寫:
  • 一般研究:請填預計合理收案人數區間。例如以最少可達統計意義之收案人數為下限,估計中途退出率以及所需之總收案人數為上限。
  • 檢體研究(如生物資料庫檢體):請填預計檢體數,若為成對檢體則請以人數計算(例如:同一位提供者之健康周邊組織+腫瘤組織、同一位提供者之血清檢體+組織檢體)。
  • 資料庫研究:請填預計分析資料筆數,若無法估計,可以資料庫收納資料總數計。
  • 病歷回溯研究:請依臨床經驗,或以疾病盛行率與病人數估算。
  • 若研究計畫同時包含前瞻性收案與回溯性資料收集:請分別計算各類收案人數加總。
  • 若受試者以成對形式收案(例如病人+主要照護者),皆需計算為收案人數。
Q18.
篩選失敗的對象是否需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 若依試驗設計,受試者經評估初步符合納入條件且同意參加試驗後,需經過篩選或檢驗程序,以確認是否完全符合納入排除條件,應先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才可以進行篩選(在某些試驗,可能會單獨設計篩選同意書)。
  • 若依試驗設計無篩選程序,於招募階段即可評估所有納入排除條件,意即篩選失敗者未執行任何研究程序,原則上不需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Q19.
受試者人數只需要計算前瞻性收案嗎?
否。無論是前瞻性或回溯性研究,凡納入研究分析的個體、檢體、資料都需納入收案統計。
若研究計畫中同時包含前瞻性與回溯性研究,請在研究計畫書中分別列出前瞻性、回溯性等不同組別的收案條件及預計納入人數。
Q20.
病歷回溯研究有時間限制嗎?
有。病歷回溯研究所使用之資料,須為申請日前至少6個月已完成之病歷,且所收集資料不得包含可辨識個人身分之資訊(如姓名、病歷號、身分證號碼、電話、出生年月日、地址等),方可能符合免除知情同意之條件。若要收集可辨識資料或未來病歷資料,即不符合回溯性研究之定義,則須提供受試者知情同意書並依一般研究流程送審。
特殊個案報告不受前述6個月時間限制,但仍應說明病人是否已結束治療、是否仍在門診追蹤。若適當,仍應告知病人並簽署同意書。
1 2 3 4 5 6 7 8 頁 / 8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