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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項結果
TMU-JIRB
Q21.
病人與主要照顧者皆為收案對象研究,需要注意什麼事?
請先釐清主要照顧者與病患之關係,主要照顧者不一定能夠代替病人同意,必要時受試者同意書應分開設計,說明各角色所需配合的研究程序與同意範圍。
  • 重點一、病患是否具有知情同意能力,例如:未成年人、無意識。若有知情同意能力,則病人本人應簽署同意書。
  • 重點二、若病患知情同意能力有缺損,請注意主要照顧者與病人之關係,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若不符合規定,則應另外徵求具同意權人之同意。
    請注意:媳婦、女婿、看護、姪子女、外甥等皆非人體研究法第12條之具同意權人。
    人體研究法第12條或人體試驗管理辦法第5條對於具同意權人之身份、優先順序略有差異,請依研究計畫屬性確認相關法規。以下皆以人體研究之情況舉例。
  • 案例一、病患為3-5歲兒童,主要照顧者為父母。
    • 病患未滿7歲,無行為能力
    • 父母為病患之法定代理人
    • 建議作法:設計一份受試者同意書,向父母告知兒童參與研究程序,以及家長需要配合事項。若雙親兩人皆需參與研究程序,則應該分別簽署同意書。
  • 案例二、病患為60-80歲洗腎病患,主要照顧者為成年子女。
    • 病患為高齡長者,需注意是否有失智等行為能力不足的狀況。
    • 另應設計一份照顧者同意書,告知照顧者參與研究需配合程序。
    • 若病患具有完整行為能力,則病患應自行簽署一份同意書。照顧者則簽署照顧者同意書。
    • 若病患中度失智,未具完全行為能力,除受試者本人外,亦應取得具同意權人之同意。成年子女為具同意權人。除了病患本人簽署同意書外,具同意權人(本案例為成年子女)也需共同簽署。照顧者也需簽署照顧者同意書。
  • 案例三、中風昏迷成年病患,主要照顧者為看護。
    • 病患為無意識之成年人,應取得具同意權人之同意。
    • 主要照顧者看護不是具同意權人,不能代替病患簽署同意書。
    • 建議作法:另外聯繫家屬,徵求合法之具同意權人之同意。照顧者也需簽署照顧者同意書。
Q22.
如何查看案件的會期、所屬委員會?
請由TMU-eJIRB系統查看:
  • 尚未核准新案:請由「查詢送審文件/核准函」→點放大鏡「查看」案件→版本資訊→藍色表頭處
  • 已核准案件:請由「建立各類報告」→已通過新案→所屬委員會
會議日期請見:https://ohr.tmu.edu.tw/zh-Hant/jirb-list/23
Q23.
輻射量計算公式網址
若試驗及研究中,受試者接受的輻射暴露非屬於常規醫療範疇,需檢附輻射量計算公式計算結果以供審查。

輻射量計算公式網址:
X-ray Risk網址:https://www.xrayrisk.com
UC San Diego網址:https://ehs.ucsd.edu/Radiation_Risk/request/home
Q24.
為什麼受試者同意書沒有顯示新增的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
由於受試者同意書的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會由系統自動帶入,申請書修正後,請編輯受試者同意書,更新版本、日期後儲存,系統將會自動帶入,再次進入編輯即可查看更新後內容,並進行修改。
Q25.
本會所採認之「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課程
本會僅認列「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部分與IRB相關之線上課程,可採認課程如【課程清單打勾項目。
※一堂課僅認列20分鐘。
※部分課程提供中英文雙語版本,但僅可選擇其中一種語言的課程進行認列,不可重複計入學分。
Q26.
參與研究需要多少教育訓練時數?

訓練時數規定

身分 研究類型 教育訓練時數
計畫主持人 人體試驗(新藥、新醫療技術、BA/BE
● 6年內30小時研究倫理或人體試驗相關課程訓練。
● 6年內9小時以上醫學倫理相關課程訓練。
體細胞或基因治療人體試驗
● 6年內30小時研究倫理或人體試驗相關課程訓練。
● 6年內9小時以上醫學倫理相關課程訓練。
● 6年內5小時細胞治療、基因治療相關課程訓練。
醫療器材臨床試驗 6年內30小時研究倫理或人體試驗相關課程訓練,且至少包括醫療器材及醫學倫理各9小時相關課程。
非屬人體試驗範圍之人體研究 自送審日前一年11日至送審日期間內6小時研究倫理或人體試驗相關課程訓練。
其他研究人員 所有研究類型 自送審日前一年11日至送審日期間內6小時研究倫理或人體試驗相關課程訓練。
Q27.
簡歷與時數證明要如何提供?
  • 請將簡歷(格式不拘,需包含學、經歷)與訓練時數證明合併成一份檔案後上傳。
  • 若使用衛生福利部「教育積分管理系統」之課程證明,需呈現課程名稱,並標示符合認列之課程,採記方式以計算課程實際時間為原則。
  • 若使用北醫體系多姓名證書,請務必標示出人名,以利核對。
Q28.
醫學倫理時數如何認定?
主持人應提供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之證明,且課程屬性應為「醫學倫理」或「專業倫理」,始可認列醫學倫理時數。
Q29.
如何確認系統上案件已送出審查?
只要案件點選送出後,未在「待辦事項」中看到該案件,即表示已成功送出。申請人可透過系統上方之「案件狀態」確認進度:如為「行政審查中」,表示案件已送至行政端審查;如為「初審編輯中」或「複審編輯中」,則表示案件有修正建議,已退回給申請人進行修正。
Q30.
為什麼我的帳號被停權?
計畫主持人年度記點達3次,即會被停權三個月。停權期間內,不得申請新案,亦不得以任何身分參與其他試驗或研究。若停權三個月屆滿,仍未處理記點來源問題,停權期間將延長三個月,以此類推至該情況消除為止。

以下情況將累計記點:
  1. 請留意研究案核准效期,按時繳交期中報告、結案、中止、終止報告。若有一件研究案超出核准效期,記點一次。
  2. 文件補件與回覆期限為15個日曆天。若超過時限,該份報告將被凍結,並記點一次。
  3. 若有不遵從(NC)或非預期(UAP)問題通報,本會通知會議決議後,請於10個工作天內簽收。若超出時間將記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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