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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類別
28項結果
臨床試驗合約
Q11.
合約審查費用需何時繳交?
使用113年10月1日生效之新版預算表送件者,合約審查費用會在行政審查完成後發送繳費單。請注意,繳納合約審查費用後,才會啟動合約實質審查。
Q12.
試驗第一期款需何時繳交?
  • 使用113年10月1日以前在CTMS建立之預算表(報價單)送件者,試驗第一期款與合約審查費用將在寄送合約取件通知後,由本中心財務人員開立繳費單後一同繳納。
  • 使用113年10月1日生效之新版預算表送件者,收到合約用印完成取件通知後,本中心財務人員將開立繳費單。
Q13.
何時可以在試驗執行機構啟動試驗(SIV)?
完成以下三項條件後,即可向試驗執行機構提出試驗啟動申請。
1. 臨床試驗計畫已通過臺北醫學大學聯合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TMU-JIRB)審查。
2. 臨床試驗合約雙方完成簽署。
3. 試驗設定費及第一期款項已確實入帳。
Q14.
合約審查費用繳交後,多久會收到合約第一次審查回覆?
確認款項入帳後,本中心將於5-10個工作天內回覆第一次實質審查意見。實際回覆時程可能因當時案件數量而有所調整。
Q15.
若急於在試驗執行機構開案,是否可加速審查及用印流程?
本中心各項流程及時程已公告於人體研究處網站(試驗合約簽署)。建議申請單位依公告資訊,妥善評估並安排作業時程,以免延誤試驗案件執行。
Q16.
紙本合約可以送件及取件的時間為何?
請安排快遞於8:00~12:00及13:30~16:30期間送件或取件。
Q17.
以前預算表洽談與合約條文審查可同步進行,現行是否仍可通融?
自113年10月1日起,本校已調整臨床試驗合約審查作業程序。依現行規定,臨床試驗案件必須先取得IRB編號,並備妥臺北醫學大學臨床試驗案經費預算表(雙方代表簽署)、臨床試驗合約草稿及合約檢核表後,方可進行線上申請合約審查。
Q18.
Sponsor或CRO是否可使用電子簽章簽署?
本中心接受以電子簽章方式簽署合約及確認臨床試驗預算表。關於預算表確認,應由廠商簽署代表先完成電子簽章,再提供給試驗執行機構專案經理(PM)簽名確認。
Q19.
試驗合約需進行效期展延,但預算沒有變動,仍需上傳預算表嗎?
是的,即使預算沒有變動,仍須附上原簽署確認之預算表。送交用印文件至本中心時,亦請務必將該預算表列印並隨附。
Q20.
因公司更名需修正合約,是否每份執行中的合約皆需提出修正申請?
是的,每份執行中的試驗合約,皆須個別提出公司更名修正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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