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體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


收費標準


檢體追蹤及銷毀

一、 生物檢體運用與定期追蹤
為確保生物檢體與資訊運用的安全性,本庫設有嚴謹的追蹤機制:
  • 定期安全稽核:本庫每12個月進行一次資料安全稽核,申請者須於稽核日前兩個月,線上填寫「生物檢體資料及資訊運用自評暨查檢表」回覆本庫備查。
  • 長期追蹤:研究計畫結束後,仍須進行為期三年的研究成果追蹤,主持人每年須填寫一次自評暨查檢表等。
二、計畫結案與研究成果回報
當計畫辦理結案或中途終止時,申請者應履行以下義務:
  • 剩餘檢體銷毀程序:申請者必須依規定立即銷毀剩餘檢體,並於線上填寫「剩餘生物檢體銷毀紀錄表」。
  • 提交成果報告:申請者須線上填寫「研究成果報告」。
  • 研究數據繳回:若涉及基因體學、蛋白質體學或代謝研究之衍生資料,須於計畫結束後兩個月內,將研究原始數據交付本庫。
  • 文獻備查:若計畫有相關成果發表,請將發表文獻交付本庫備查。
三、注意事項
  • 違規處理:若未按規定進行修正、自評或辦理結案者,將由人體研究處資料安全管理組列為優先稽核對象,並進行後續改善與追蹤。
  • 商業利益回饋:若研究產生明確之商業利益,須依規定完成本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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