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 c-IRB 主審 | c-IRB 副審 |
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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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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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審查委員會組別可參考新案核准函。 ※若原屬c-IRB案件但已退出c-IRB機制,自退出後之追蹤報告應重新依風險評估,決定是否需改回一般審查流程。且不適用於前述審查時間內完成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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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追蹤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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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獨立送審,無時效計算。 |
※原審查委員會組別可參考新案核准函。 | ||
送件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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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方式 | 費用與繳費方式請參考本會公告繳費流程: https://ohr.tmu.edu.tw/zh-Hant/news/367 |
1. 我的案件新案時是委員會C審查,現有一修正案時間較急,可以暫時更換委員會(變更會期)嗎?
Ans:依據人體研究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研究計畫內容 變更時,應經原審查通過之審查會同 意後,始得實施。」,故案件本身委員會無法更換,惟可事先詢問IRB申請跳組,並於原委員會核備。
2. 這個案件在北醫體系三家醫院執行,分別有一位主持人,請問系統上怎麼送呢?
Ans:有兩種方式,第一種可以分別建立三筆同樣名稱之新案送審,一個主持人ㄧ個案件。第二種可以由其中一位擔任計畫主持人(總PI),另外兩位主持人擔任共同或協同主持人,建立一筆新案送審。
附件 | 下 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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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RB主副審送審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