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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類別
33項結果
TMU-JIRB
Q31.
是否所有研究都需要提供個案報告表審查?是否有一定的格式?
  • 一般臨床試驗廠商會依試驗需求設計制式個案報告表,以利記錄相關數據。
  • 人體研究類型較廣,個別研究需收集之資料欄位不一,請依計畫書與研究設計在個案報告表(CRF)中列出要收集之所有資料項目。若為單純問卷調查研究,亦可以問卷作為個案報告表。收案資料所用表單與內容,應確實定義所收集資料項目。
  • 惟研究團隊可以輸入畫面(如:資料表、文件表單)呈現,不要求每位受試者有獨立一份CRF。若使用資料表形式,以表格列出要收集的資料,應該設計有填寫個案資料的空格欄位。以確保個案報告表能夠使用。
  • 附件:個案報告表說明
Q32.
有關特殊營養補充品、管灌食品類研究之常見審查重點
  1. 若受試者為長照機構、養護中心住民,納入條件應充分考量其身體狀況及合理之收案年齡限制(建議在80歲以下)。另為避免因頻繁更換使用產品造成其腸胃刺激與不適,應謹慎評估養護機構住民參與試驗之頻率,避免反覆參與相關研究。
  2. 應設計合理之個案報告表(包含如:灌食狀況、血液生化檢驗值、排泄情況等之紀錄表),於研究執行期間確實每日紀錄受試者狀況,以評估其是否可持續參與。
  3. 若所使用產品為未上市產品,應提供試驗產品之現況說明與相關安全檢測報告。另因效果尚未明確,有關產品結果、功效、預期效益之相關敘述應以中立客觀立場陳述,避免有可能誤導或暗示產品有效字句。
  4. 為保護受試者權益,一般人體研究或臨床試驗皆會提供合理補償車馬費或營養金,惟此類研究之納入對象實際上往往為無行為能力者,建議亦可考量以其他彈性方式提供受試者合理補償(如:尿布、其他與試驗廠商無利益關係之市售產品、折抵住民於機構管灌費用等)。
註:因研究或試驗所使用產品為實驗中、尚未通過驗證之產品,不適合作為提供受試者之補償。
Q33.
若對委員審查意見有疑問,如何尋求協助?
若對委員審查意見有疑問,請與本會聯繫,我們將協助確認委員意見後回覆主持人,以協助縮短回覆時間及橋接雙方共識。

本會聯絡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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