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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類別
33項結果
TMU-JIRB
Q21.
病人與主要照顧者皆為收案對象研究,需要注意什麼事?
請先釐清主要照顧者與病患之關係,主要照顧者不一定能夠代替病人同意,必要時受試者同意書應分開設計,說明各角色所需配合的研究程序與同意範圍。
  • 重點一、病患是否具有知情同意能力,例如:未成年人、無意識。若有知情同意能力,則病人本人應簽署同意書。
  • 重點二、若病患知情同意能力有缺損,請注意主要照顧者與病人之關係,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若不符合規定,則應另外徵求具同意權人之同意。
    請注意:媳婦、女婿、看護、姪子女、外甥等皆非人體研究法第12條之具同意權人。
    人體研究法第12條或人體試驗管理辦法第5條對於具同意權人之身份、優先順序略有差異,請依研究計畫屬性確認相關法規。以下皆以人體研究之情況舉例。
  • 案例一、病患為3-5歲兒童,主要照顧者為父母。
    • 病患未滿7歲,無行為能力
    • 父母為病患之法定代理人
    • 建議作法:設計一份受試者同意書,向父母告知兒童參與研究程序,以及家長需要配合事項。若雙親兩人皆需參與研究程序,則應該分別簽署同意書。
  • 案例二、病患為60-80歲洗腎病患,主要照顧者為成年子女。
    • 病患為高齡長者,需注意是否有失智等行為能力不足的狀況。
    • 另應設計一份照顧者同意書,告知照顧者參與研究需配合程序。
    • 若病患具有完整行為能力,則病患應自行簽署一份同意書。照顧者則簽署照顧者同意書。
    • 若病患中度失智,未具完全行為能力,除受試者本人外,亦應取得具同意權人之同意。成年子女為具同意權人。除了病患本人簽署同意書外,具同意權人(本案例為成年子女)也需共同簽署。照顧者也需簽署照顧者同意書。
  • 案例三、中風昏迷成年病患,主要照顧者為看護。
    • 病患為無意識之成年人,應取得具同意權人之同意。
    • 主要照顧者看護不是具同意權人,不能代替病患簽署同意書。
    • 建議作法:另外聯繫家屬,徵求合法之具同意權人之同意。照顧者也需簽署照顧者同意書。
Q22.
如何查看案件的會期、所屬委員會?
請由TMU-eJIRB系統查看:
  • 尚未核准新案:請由「查詢送審文件/核准函」→點放大鏡「查看」案件→版本資訊→藍色表頭處
  • 已核准案件:請由「建立各類報告」→已通過新案→所屬委員會
詳細開會時間請參閱本會「會議日期」。
Q23.
輻射量計算公式網址
若試驗及研究中,受試者接受的輻射暴露非屬於常規醫療範疇,需檢附輻射量計算公式計算結果以供審查。

輻射量計算公式網址:
X-ray Risk網址:https://www.xrayrisk.com
UC San Diego網址:https://ehs.ucsd.edu/Radiation_Risk/request/home
Q24.
為什麼受試者同意書沒有顯示新增的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
由於受試者同意書的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會由系統自動帶入,申請書修正後,請編輯受試者同意書,更新版本、日期後儲存,系統將會自動帶入,再次進入編輯即可查看更新後內容,並進行修改。
Q25.
如何確認系統上案件已送出審查?
只要案件點選送出後,未在「待辦事項」中看到該案件,即表示已成功送出。申請人可透過系統上方之「案件狀態」確認進度:如為「行政審查中」,表示案件已送至行政端審查;如為「初審編輯中」或「複審編輯中」,則表示案件有修正建議,已退回給申請人進行修正。
Q26.
我收到補件通知,要從哪裡進入案件?
請登入TMU-eJIRB系統,於待辦事項中直接點擊案件,即可進入編輯介面。
Q27.
計畫主持人收到審查意見後,需在多少天內回覆?
計畫主持人自收到審查意見起,每次回覆期限為15個日曆天。若因出國等原因無法準時回覆,可申請展延期限至30個日曆天(即原期限延長15天,僅限一次)。審查意見將寄送至計畫主持人或聯絡人所提供的Email,請留意信箱。

申請展延期限方式:
  • 編號非N開頭案件:請寄信至tmujirb@gmail.com申請展延。
  • 編號為N開頭案件:請在時限前於系統中送出回覆,並於「給下一位的意見」說明案件仍待編輯修正,本會將把案件再次退回予主持人修正。
Q28.
計畫書中文摘要與受試者同意書的某些項目無法打勾怎麼辦?
由於計畫書中文摘要與受試者同意書的某些題項會由系統自動帶入,如需修改,請由申請書進行修正。
修正後,若需修正其他帶入文件(如受試者同意書),請重新編輯版本與日期後儲存,系統將會自動帶入,再次進入編輯即可查看更新後內容,並進行修改。
Q29.
受試者「具同意能力」需列為納入條件嗎?
由於受試者簽署同意書者即表示同意,「簽署同意書」、「願意參加研究」並不適合列為納入條件。
然而,「具知情同意能力」屬於可客觀評估的納入條件,若受試者可能處於無法知情同意之狀態(例如:無意識),研究設計時應考量如何向法定代理人或具同意權人說明,並取得知情同意,以確保符合倫理與法規要求。
Q30.
有關使用電子問卷之文件送審方式
若研究或試驗將以電子問卷形式進行資料蒐集,本會可接受送審時僅提供問卷內容文字檔,不強制要求檢附電子化後之畫面截圖。然而,研究團隊應確保在核准後轉換為電子介面時,所使用的內容應與送審時相同。
此外,任何電子問卷排版、插圖、底圖之使用,請務必確認相關版權等權利問題。不應利用前述排版、插圖、底圖等,或調整或增加引導文字,誘導受試者高估試驗或研究的效益、或低估參與試驗或研究的風險。
若電子問卷排版時有增加引導文字或填寫說明,請另以修正案送審,必要時請提供電子問卷實際畫面或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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