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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

  
臺北醫學大學為鼓勵研究發展,保障受試者權益,依國內外相關規定與基準,設置臺北醫學大學暨附屬醫院聯合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Taipei Medical University – Joint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2014年起包含臺北醫學大學暨附屬醫院聯合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臺北醫學大學暨附屬醫院聯合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A、臺北醫學大學暨附屬醫院聯合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B、臺北醫學大學暨附屬醫院聯合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C 四個獨立委員會。

為保護研究受試者權利與福祉,揭示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擬訂本校人體試驗/研究倫理政策與規章及審核等制度。
二、訂定人體試驗/研究審查範圍、內容及要點。
三、審核人體試驗/研究計畫並作成建議。
四、評估人體試驗/研究之安全性、可行性及定期追蹤。
五、臨床人體試驗/研究中之受試者保護事宜。
六、其他有關人體試驗/研究項目之審議評估。

人體研究審查行政組

人體研究處下設人體研究審查行政組,主要負責聯合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JIRB)之審查制度、標準作業程序擬定與行政支援,以使JIRB專責獨立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