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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衛生福利部107年1月23日衛授食字第1061412167號公告之公告事項三之即時及定期更新「台灣藥品臨床試驗資訊網」試驗計畫資訊時限,敬請藥品臨床試驗申請者依衛生福利部規定辦理。(詳請參連結及附件)

(一)試驗申請者應於試驗計畫變更核准後1個月內更新網站資料。
(二)試驗申請者應於每年6月及12月定期至網站更新試驗計畫資料。
(三)未於規定期限內即時更新之試驗申請者,將依延遲之時間暫停適用多國多中心優惠措施,並於該網站公布未即時更新之試驗申請者名單。

「台灣藥品臨床試驗資訊網」
http://www1.cde.org.tw/ct_taiwan/archive1.html

107年1月23日衛授食字第1061412167號公告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2746

107年3月29日衛授食字第1071401881號函 
http://regulation.cde.org.tw/doc_data_display?sid=2654&doctyp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