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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醫學大學110-111學年度聯合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名單

 

校內委員

 

編號

姓名

任職單位/稱謂

類別

性別

 

1

陳震宇

臺北醫學大學放射線學科/教授

生醫、醫師

 

2

陳志榮

臺北醫學大學病理學科/教授

生醫、醫師

 

3

李崇僖

臺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法律專家

 

4

林俊茂

臺北醫學大學生物化學暨細胞分子生物學科/教授

生醫、醫師

 

5

許明暉

臺北醫學大學大數據科技及管理研究所/教授

資通安全人員

 

校外委員

 

編號

姓名

任職單位/稱謂

類別

性別

 

1

吳登銓

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委員

法律專家

 

2

林亮音

台大醫學院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教授

生醫、醫師

 

3

張兆恬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法律專家

 

4

傅昶叡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臨床試驗中心資訊組/組長

資通安全人員

 

5

周燕燕

臺北醫學大學聯合人體研究倫理委員/委員

社會公正人士

 

6

曾育裕

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中西醫結合護理研究所/教授

社會公正人士

 

7

蔣寶玲

財團法人基督教史懷哲宣道會/執行長

社會工作人員

 

8

蔡文玲

臺北醫學大學聯合人體研究倫理委員/委員

社會工作人員

 

9

莊弘盟

台灣田邊製藥公司開發部/資深專員

生醫、醫師

 

10

林賜恩

新北市立土城醫院解剖病理科/主治醫師

生醫、醫師

 

備註:

1.  倫理委員會共15名委員,其中男性委員10名,女性委員5名;機構內委員5名,機構外委員10名。

2.  醫療研究領域委員6名,社會公正人士領域委員2名,法律領域委員3名,社會工作人員領域委員2名,資通安全人員領域委員2名。

3.  其成員組成符合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5條,設置者應設倫理委員會,就生物資料庫之管理等有關事項進行審查及監督。前項委員會應置審查委員九人至十五人,其中二分之一以上應為法律專家、社會工作人員、資通安全管理人員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並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為非本機構之人員。

4.  聘期110.08.01-112.07.31